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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制度(试行)

2022-04-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学生会工作制度(试行)

一、学生会人员任用制度

1. 学生会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2. 对于大一新生进入团委、学生会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各部部长确定考察人选,经主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团,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一学期;

3. 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 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部长会议通过,由主席团审批,上报团委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部员; 5. 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予以开除学生干部队伍处分。学生会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团委老师审批; 6. 建立意见箱以此来监督全体学生会成员,由团委老师及主席团负责考核,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作及时处理; 7.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大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团委老师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二、日常工作制度

1. 办公室对学生会全体人员在活动中的出勤情况予以定期统计;

2. 各部门组织活动如需其他部门人员协助时,应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由主席团统一管理;

3. 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 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应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 部长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者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6. 各部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7.学生会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团委、学生会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三、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制度 (一)会议纪律制度

1. 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 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定于周三下午4:30,地点初定于团委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 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 学生会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 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 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着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 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

(3) 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

(4) 对无故缺席,造成学生会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5) 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二)活动考勤制度

1. 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2. 无故不参加活动两者,给予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参加活动造成学生会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 工作期间,不积极,不努力,中途开小差者累计两次给予开除处分; (注:考勤由各部部长专人管理,不得徇私舞弊,在每次月末总结,根据个人参加活动次数,统计参加活动率,并给相应奖惩) 四、学生会奖惩制度

1.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各部学生奖惩纪录统一由主席团管理; (一)奖励制度

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直至院内奖励; 2.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干部,向院团委递交政绩优异通知单,党员者一并递交学生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学生支部推荐。优秀个人可提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二)惩罚制度

1、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会察看,开除出会处分;

2.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例会的惩罚依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4.处分签署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学生会讨论,作开除出会处理;

5.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干部权利; 6.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委、团委、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注:以上所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决不例外;一经触犯严格处理,决不留情) 五、团委、学生会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对学生会包括文字、音像、电子等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 2. 学生会资料档案由团委、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3. 团委、学生会资料档案放由资料档案柜中保存,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

4.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每个月的月末应及时向办公室递交本月的工作总结(按日期制成简报形式),文件中必须对其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

段的工作提出大胆的方略和创意性的建议。办公室将工作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

5.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及时向主席团递交活动计划,在开展完活动后及时向主席团递交活动总结包括文字、音像及电子资料,保留相应的副本,并指派专人进行本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

6. 办公室将活动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办公室主任及时将重要文件交至主席团、团委老师,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

8. 办公室收缴、整理资料档案时,可随时向团学生会各部门及主席团提出询问,要求修改、核查。相应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六、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1. 团委、学生会财务属团委、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团委、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学生会活动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每学期初各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经费预算(日常用品如:双面胶、笔、证书、请柬等由生活部统一购买不在各部门预算之内);每项活动开展之前,各部门提交经费预算,并上报团委老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一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的不予以报销;

2. 所需款项经系团委批准后,由经手人开“正式专用发票”,在发票后注明购买原因及时间,经手人姓名、主席签字,上交生活部部长处统一办理。由于小额物品不易开出“正式专用发票”,经手人可到指定地点购买,并开出收据,每个月末由专人统一开“正式专用发票”。活动结束后经团委辅导老师签字审核后报销。团委、学生会的各项经费,生活部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到财务处报销; 3. 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办公室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4. 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打字复印可由辅导老师签字,到指定地点打印;

5. 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团委老师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生活部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6. 活动经费属于团委、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安徽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学生会

2010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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