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能人才激励性津贴实施办法
(试 行)
公司各单位:
随着国内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公司经营机制的转变,公司各岗位技能人才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力军作用逐步显现,同时对各岗位专业技能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鼓励公司员工学技术、用技术,促进公司生产经营,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各岗位中开展专业技能人才及首席工人技师评选聘用工作,并对选聘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相应激励。具体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发现和挖掘公司基层各岗位技能人才,通过人才激励和进一步培养,为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基础。
二、评选和聘用范围
公司各分厂、各单位具有特殊技能且在实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操作工,含模具钳工、注塑工、涂装工、装配工、冲压工等。
本次先行在模具钳工中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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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及聘用标准
1、首席技师
公司某一方面工作中业务技能最高,能解决和组织解决公司该方面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工作表现最优秀的员工。经公司专业(工种)技能考核鉴定小组考核鉴定,报上级职业鉴定机构认定取得同岗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2、主任技师
本工种或本单位业务技能一流,具有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证书,能解决该岗位或相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表现突出者。经公司专业(工种)技能考核鉴定小组考核鉴定,报上级职业鉴定机构认定取得同岗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3、骨干技师
本工种或本单位业务技能一流,能带领或指导身边员工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能作为导师培养新员工。经公司专业(工种)技能考核鉴定小组考核鉴定,报上级职业鉴定机构认定取得同岗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激励办法
1、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后,纳入公司高技能人才库和公司干部梯队管理,定期进行相应内部培训,一年送出培训一次。自取证起每月给予500-1000元技能津贴。此后每两年进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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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技能复评、复审,复评、复审合格的保留津贴待遇,连续两年合格的,以后年份不再复评、复审,其津贴待遇不变,复审、复评不合格者降低其津贴待遇。
2、取得技师资格证书后,纳入公司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定期进行相应内部培训,两年送出培训一次。自取证起每月给予200-500元技能津贴。此后每年进行一次技能复评、复审,复评、复审合格的保留津贴待遇,连续三年合格的,以后年份不再复评、复审,其津贴待遇不变,复审、复评不合格者降低其津贴待遇。
3、津贴具体标准依据上一年度公司员工工资增幅及社会同行业津贴水平逐年提升。津贴按照员工正常出勤率予以考核,员工请假天数小于3天不予考核,请假天数超过当月公司实际出勤天数50%时,当月津贴停发。
五、评选办法
该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协助。
流程:
1、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各岗位技能人才实际情况予以推荐;
2、由员工所在班组或工段组织技能初评,技能初评采用技术比武方式进行;
3、由各单位对该员工近两年工作业绩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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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人力资源部予以核实;
5、报公司领导审批和决定是否聘用。
湖北三环车灯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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