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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

2021-05-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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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件传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f实 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精神. 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 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 级的“瓶颈”。 本世纪头2O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 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 期。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 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 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 质,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 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 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 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 1.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加强高 技能人才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 大任务来抓 (1)充分认识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 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 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 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 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 针,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不断增强做好高技能 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技能人才工作作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努力开创高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 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技能 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但 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 月异,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人力资源能力 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工作也面临严峻挑 战。从总体上看,高技能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培养 体系不完善,评价,澈励,保障机制不健全,轻视 (2)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技能劳动和技能劳动者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 当 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 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制造、加工、建筑、 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 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暇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 则.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技能培养 考核评价 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 激励、合理流动、社会保障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 4 中国电力教育2006年第3期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做镧卜 YA OJIA NCH UANZHEN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高技能 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和完善 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 (2)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开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 多种途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 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 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 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 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 提高和发展壮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 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合理配置 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重要性的认 任务是,加快培养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 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 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 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 识,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各 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 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 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职 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 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 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到“十一五”期末,高级 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 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 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 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 能人才成长。鼓励企业依托车间班组,通过岗位练 兵,岗位培训、技术比赛等形式,促进职工在岗位 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 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 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 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 谐发展的格局。 实践中成才。鼓励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 技术项目引进,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开展新 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 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国有 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 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 一2.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高技 能人才培养工作 (1)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 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健全和完善以企 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 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 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国家发展职业教育、实施国 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 养工作。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 中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积极支持、推动和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 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3)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各地要 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可由政府及有 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 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 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以 关方面专家组成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 委员会,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 规划,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指导和协调学校与企 业开展合作。 及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养 高技能人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包括农民 中国电力教育2006年第3I_I 5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要件传真 进一步调整教育结构,对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 任务的各类职业院校,要规范办学方向和培养标 准。职业院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改 革,紧密结合企业技能岗位的要求,对照国家职业 标准,确定和调整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 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实训方案,采取全日制与非全 日制、导师制等多种方式实施培养。对积极运用市 场机制开展校企合作、实施产学结合,并在高技能 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职业院校,中央财政 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鼓励普通 和技能鉴定服务的公共实训基地。 3.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高技能 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 (1)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大 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 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 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 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 系。要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 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 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 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企业应结合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 反对和防止高技能人才考评中的不正之风。对在技 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 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 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 评。 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 指导教师,组织学员参与技术攻关。支持企业为职 业院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行校企合作的定 向培训费用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积极 开展校企合作承担实习见习任务、培训成效显著的 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 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 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依托 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4)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广 大职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 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逐步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 革试点。试点企业可按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和科研 活动实际,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工作。在 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职业资 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 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鼓励并 支持企业通过出国培训(研修)和引进国外先进培 训资源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职工经单位同意参 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用人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 制定参加培训人员的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对参加 当地紧缺职业(工种)高级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 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给予一定 格证书制度,努力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 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开发与后备高技能人才 评价要求相适应的课程标准。选择部分职业院校进 行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取得预备技师资格的毕业生 在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两年后,经单位认可,可申 报参加技师考评。推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为 的培训和鉴定补贴。 (5)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 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 团)、重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示范性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城市,可多 方筹集资金,根据本地区支柱产业发展的需求,建 劳动者提供专项职业能力公共认证服务。 (2)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引导社会各 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 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对 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 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 立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 6 中国电力教育2006年第3期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一 …^一 、 一…一㈣一…—要件传真YAOJIAN C HUANZHEN --- ̄ 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 (3)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技术交流活动。依托公 应奖励。 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机构或有条件的大型企 (3)表彰和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业(集团)、行业组织、职业院校,或通过科技协 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 会、技师协会、职工技术协会、职业教育培训协会 社会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 以及高技能人才工作室等,举办各种形式的高技能 和奖励。对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 人才主题活动,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 能人才给予崇高荣誉并实行重奖。进一步完善国家 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招绝技和技 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 能成果展示等创造条件。挖掘和保护具有民族特色 全国技术能手给予奖励,并通过企业支持、社会赞 的民间传统技艺,实现代际传承,使之发扬光大。 助等多种方式筹集经费,鼓励他们参加培训深造、 鼓励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国际间职业技能交流活 带徒传技、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省、自治 动。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 4.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 才进行奖励,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 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待遇。 (1)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 5.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 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 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 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在解决技术难题、 (1)引导高技能人才按需合理流动。坚持以市场 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导向,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 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 益,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建立健全高 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 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技能人 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 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 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高技能人 式发挥作用。加强对高技能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 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实体等参加重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技能人才面向西部地 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 区重点建设项目流动。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流动服 (2)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和鼓 务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 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 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高 激励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 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探索引进国内紧 况,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高技能 缺、企业急需的海外高技能人才。在公共职业介绍 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探 机构开设专门窗El,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职业介绍、 索实施有利于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的收入 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代 分配制度。企业应对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 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鼓励人才交流和社会各 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 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应服务。 的鼓励办法;对到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各类职业院 (2)完善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制度。在进一步落 校毕业生,应合理确定工资待遇;对参加科技攻关 实好高技能人才社会保障权益的同时,做好高技能 和技术革新,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从 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 中国电力教育2OO6年第3期 7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要件传真 j^oJIANCHUANZHEN 和跨地区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逐步突 破部门、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高技能人才跨 统筹地区流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按规定 转移。具备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探索为包括生产、 才相关理论研究,加快高技能人才法制建设。做好 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完善国家高 技能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 技能成果信息库。加强适用于高技能人才的远程培 训和现代培训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加快编制、修订 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标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题库开发,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组织 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建立企业年 金制度和补充医疗保险。 6.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高技能人才基础工作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 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根 据高技能人才工作需要,对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 彰、师资培训、教材开发等工作经费给予必要的支 开发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 的教材及教学辅助材料。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 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 7.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 良好氛围 (1)切实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各地区 各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队 伍建设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 建设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高技能人才工作作 为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持。地方各级政府要按规定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费附 加的使用,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给予支持。要从国家 安排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中,择优支 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职业院校。将高技能 人才实训基地建设纳入国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规 划。 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资总 额的1.5%一2.5%),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 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相关规定提取 职工技术培训经费,重点保证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 要。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 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 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建立由组 织、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国防科 工、财政、人事、国资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参加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 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 织推动。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要加 强宏观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统筹协调,有关 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 量广泛参与,共同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 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劳动保障等部门 统一组织培训服务。机关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符合 自身特点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 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 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企业和个人对高技能 人才培养进行捐赠,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 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 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 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 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 人才的先进典型,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动 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 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各 类职业院校可按照高技能人才实际培养成本提出 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后向学员收取培训费 用。 (2)做好高技能人才基础性工作。加强高技能人 8 中国电力教育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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