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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颗粒供货合同

2023-06-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

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

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

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

乙方欲向甲方购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料。

产品为:RB4404 PP(聚丙烯)塑料原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1.2

吨。

2.2 2.2.1

产品质量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性能项目 密度 收缩率

熔体流动速率 降伏点拉力强度 洛氏硬度 刚性系数 断裂点伸长率

IZOD缺口冲击强度

试验条件[状态]

测试方法 ISO 1183 YCCI method ISO 1133 ISO 527 ISO 178 ISO 1133

测试数据 0.90 1.3-1.7 1.7 300 98 9000 400 20 95 130

数据单位 g/cm3 %

g/10min Kg/cnf R scale Kg/cm2 %

Kg.cm/cm

23 r

ISO 2039 ISO 180 ISO 306 ISO 527

热变形温度 软化点温度

2.2.2

r r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 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

甲方承

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

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 定的质量标准。

2.2.1条约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 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赔偿乙方的

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 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

2.4 产品数量

乙方将从甲方购买乙方自用的

RB4404 PP(聚丙烯)塑料原料(不少于 ________ 吨/每年)同时

双方明确: 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 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 (或每个结算周期) 的购货 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 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3.1 3.1.1 3.1.2

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价款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 元/吨。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 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 双方一致同意, 当

___ %时,双方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 则仍按照本合同 3.1.1 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 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3.2.1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 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 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 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 收货单、 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 核 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 按本合同 3.1 条约定的单价计算 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 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 甲方支付该货款。 甲方应在乙方付款 5 日前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 否则 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4. 4.1 4.1.1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 /银行转账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交付 交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一致, 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

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 专人送达均可) ,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

甲方在接

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 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 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 无论乙方付款与否, 该产品的损毁、灭

该风险始转移给乙

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方。

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

4.2 4.2.1 4.2.2

交付地点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江西省瑞昌市黄金工业园金鸡源食品有限公司。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

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

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

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 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

视为为 型号的

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 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 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 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

期 ____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5.1

检验及质量保证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

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

对于产品

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 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

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 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 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 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

因此

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

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乙方的质

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 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

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 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_________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

乙方怠于

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 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 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

同时甲方承诺乙方

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___________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

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______________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 期已经不足 _________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

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 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

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

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 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6.2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 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 后还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7. 7.1 7.2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 即视为违约。 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 违约方应当承担 守约方因违约方

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 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8. 8.1 8.2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事件” 指一方无法控制的, 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后十四日内书面

通知另一方, 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一方无 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 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 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9.1

通知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 挂号邮寄(预付邮

资) 、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 通知视为有效。 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9.1.2 9.1.3 9.1.4 9.2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 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 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 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10.1

其他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合同履行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10.2 10.3 10.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 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

签订日 期: 日期: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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