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光电(徐州)有限公司
承揽商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之处罚标准
项目 1 违 反 内 容 处 罚 规 定 未在制动吸烟地点吸烟、休息、1、第一次违规罚款1000元 餐饮(区域由双方协议订定) 2、第二次以上之违规,则依次累罚 未依规定申请动火许可,且在厂1、第一次违规罚款2000元 区范围内擅自动火者 2、第二次以上之违规,则依次累罚 1、第一次违规罚款2000元,并勒令违规人员将禁止因纠纷而对本公司员工、管理人入厂工作。 员、保安及访客等施暴或出口恐2、第二次违规,令此承揽商禁止入厂。同时本公司吓。 视情节向当地司法机关备案,如有施暴行为,违规人员永远禁止入厂。 因施暴使本公司执行公务之员工发生失能伤害 1、停止承揽权。 2、因施暴使本公司人员遭至失能伤害事故时,除负破产责任外,并移送公安机关。 2 3 4 1、工作环境脏乱,经建议仍未1、第一次违规罚款1000元,第二次以上累计处罚。 能有效改善 5 2、屡劝不听 2、第五次以上立即停工,直至改善为止。 3、下班后施工区域废弃物未作 清理 6 7 8 车辆违规进入工地/乱停乱放 乱丢垃圾 随地便溺 1、进入工地未依规定穿戴安全帽、施工服装及施工证 2、打赤膊、穿脱鞋等服装不整 10 11 进入生产区域未按要求着工鞋 每次违规罚款500元。 未经许可擅自引领第三人进入厂区,酗酒后进入公司 每次违规罚款500元 每次违规罚款200元。 每次违规罚款200元。 依发生地点最近处施工单位承揽商每次罚款500元。 9 每次违规罚款200元。 承揽商确认(并盖章):
*承揽商的签字盖章意味着已接受本条款之规定,并同意按本条款之规定执行 *此表影印本由承揽商保存,正本由行政部环安课保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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