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捡拾遗物
1.1 捡拾失物者,需上交至物业管理处客服部,凭相关证件予以登记,客服部受理人员对该行为应予以肯定。
1.2 对有明确失主指向的失物,客服部应主动联系寻找失主,或请失主上级单位帮助寻找。
1.3 对暂时无法寻找失主的失物,放置指定收纳箱统一保管。
2. 失物认领
2.1 失主提出认领失物时,客服人员须仔细核对失物特征和失主身份。 2.2 确认相关特征后,实施相关登记,并请失主确认失物,实施领用登记。 2.3 如没有失主描述物品,则请失主留下通讯方式另行等待通知或其他途径寻找。
3. 失物处理
3.1 客服部对失物必须妥善保管,所有无主失物保管周期应在6个月以上。 3.2 对货币、银行卡或其他储值卡在超过保管周期后经物业总经理核准呈送CBRE总部,转相关慈善机构处理
3.3 对身份证照、饭卡等物品转相关公司统一处理。
4. 失物招领流程图
捡拾失物 不能明确失主身份 妥善保管6个月以上
身份证、饭卡等物品转相关公司统一处理 货币、银行卡或其他储值卡在超过保管周期后经物业总经理核准呈送CBRE总部 失物处理 失物认领 实施相关登记 核实失主身份 明确失主身份 请求失主单位帮忙寻找 主动联系失主 客服登记核实 交至物业管理处
5. 失物招领登记表
拾主情况 物品名称/特征 拾物地点 拾物日期/时间 姓名 失主情况 领取人 姓名 公司 证件 领取日期/时间 备注 公司 证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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