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 件
建 设 单 位 拟建工程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用地单位 用地项目名称 上级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内容 建设用地位置 联系人 电 话 建设用地面积 公顷折合 亩或 平方米 1 建设用地范围(坐标) X= Y= X= Y= X= Y= 2 X= Y= X= Y= X= Y= 3 4 5 6 建设单位要求 主管部门意见
(以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窗 口 审 理 人 意 见 部 门 意 见 管委会意见 区政府意见
遵守事项: 一、本表是指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申请使用土地,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经审核后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用地:①必须持有选址意见书,方案布局。②国家批准建设项目有关文件。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凭证方可向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用地。 三、本表由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如实填报,若发生不实之处一律由申请用地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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