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承诺函
(适用于自然人)
致: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向贵方申请借款,本人同意为该借款人在《 合同》(编号: )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向贵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至借款人向贵方偿清全部借款本息之日止。如以上所述《 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贵方根据以上所述《 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债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借款人违反以上所述《 合同》其他约定,本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担 保 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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