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手术常规
1、一般手术,如表浅脓肿切开、表浅小肿瘤摘除、包皮环切术、扁桃体挤切术及摘除术、睑内翻矫正术及拔牙等,有条件在门诊进行者,均可在门诊手术,手术种类应根据设备与技术条件而定。
2、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必要时应进行术前讨论,并向患者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及预约手术时间等。急症手术随到随做。
3、术前应作必要的检查,如测体温,检查手术部位,测出血、凝血时间等,需要时作全面检查。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4、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5、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见第二十七篇手术室常规)。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6、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必要时可予镇痛剂、抗生素。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7、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理和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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