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是税收的基础,对我们基层税务机关而言,税源的基础就是我们每天与之打交道的千千万万的纳税人。
税源管理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征管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既是实实在在的“清根溯源”性工作,也是一项预测分析的前瞻性调查工作。它既是有针对性实施重点征管的基础,也是圆满完成各税征收任务,杜绝税收“跑、冒、滴、漏”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我局所管辖的纳税户分企业类型来看,国有、集体、联营企业大幅度减少,而取而代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与日聚增,且年税收总量逐年上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成份的飞速变革,税源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各种变化。应如何加强地税税源的经常性调查和专题性调查,以达到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的目的,在此谨谈以下粗浅看法。
一、加强税源管理要注重三个方面
1、要注意税源管理的方式
税源管理的方式应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职责到位的原则,并切实掌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税源结构、税种特点相适应,不能搞单纯的“一刀切”。纳税人经济成份性质的变化必将会影响到税源结构的变化,同时也会导致税种特点的变化。如我局所辖大型国有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土地税、房产税等税源的增减变化与转移
等,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和规律,起到税源管理“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是税源管理方式要与现行征管实际相结合,以税收申报、征收管理为重点,以稽查为辅助手段,对税源实施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地监控,并互享有效信息和税源资料。不能征、管、查几个环节中出现“掉链现象”,而致使税源管理工作上的“失控”。
三是税源管理要根据本局机构设置和征收情况为实施。各征收科、所应根据征管情况的不同,按地域大小、户数多寡、税源大小、征管难度等因素合理的综合分析,科学的调配征管力量,做到“既管片,又管户”,明确职责,对税源管理“合理布局、科学调配”的目的。
2、对税源的管理要注意几个结合
一是“管事”与“管户”的结合。由“管户”过渡为“管事”,主要目的彰显税收法律的公正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收“人情税、关系税”,有利于廉政建设和队伍素质的提升。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专管员下户调查研究、掌握分析税源增减和税源结构变化的少了,单纯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变化。而纳税人主观或客观原因少申报缴纳的税源,则一味依靠年度结算式筹划来发现补收。这样一来,税源管理和入库就失去了“及时性”的意义,不利于征管质量的有效提高。实质上就是“管事”和“管户”的脱节,割裂了两者之间必须的紧密结合关系。所以,我们不能单纯地否定“管户制”,应将“管户”和“管事”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日常征管,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有效杜绝出现税源征收漏管现象。
二是专业化税源管理和综合性税源管理相结合。如个体临时发票的开具、车船使用税的征收、某行业的资源税等税种的管理都可以称之为专业化管理,是在一个近似于等
同税负下的公平税负的税源管理。但它又是融于综合性税源管理之中的,发挥着各自的互补优势,使税源管理更进一步趋于合理。
3、要做好税源管理的事前控制和事后统计分析
税源管理的事前控制,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的税源情况和变化以及潜在变化因素及可能性,对其边征管边综合分析。事后统计分析,就是要在征收环节后,根据收入结构、数额增减变化及其走向进行精确统计,结合一些正常和不正常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掌握税源的增减形势、潜力剖析等情况,对税源实施跟踪和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重点征管措施,为合理制订和下达税收计划奠定基础,力争杜绝税收计划任务出现“苦乐不均”和收“过头税”、瞒税不征的现象出现。
二、如何加强税源管理工作
税源管理并不是一个很简单、没有多少工作内容的工作。按照目前地税部门的征管工作内容及税种等情况来看,它有着丰富的管理内涵。
1、要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控。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地点、从业人员构成、经营范围及项目、经营的产品及其分类、销售收入情况及供销渠道、成本费用税金等支出情况、税款的实现缴纳、拖欠情况、对其财务核算和纳税情况以及税负情况的评估、新产品及新项目及主要经济指标的计划完成情况对税源的影响等等方面。
2、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源管理,除与企业相同内容外,还包括其经济场所面积、来源及所处地段繁华程度,经营者从业经历及经验、经营项目及方式、方法等等。这些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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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影响其税源变化的重要因素。
3、要搞好税源管理工作,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从税源管理的监控的制度入手,分别建立税源的静丰收和动态税源分户档案或资料库,及时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在切实准确掌握实有经营户数、纳税户数、应纳税款、减免欠税等情况的基础上,划分固定税源和流动税源、重点税源和一般性税源、经常性税源和一次性税源、企业税源和个体经营户税源,及税源的季节性变化(如政策性影响,施工企业受自然季节天气变化等)特点,以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
二是要建立税源管理责任制。在征、管、查分离模式下,税源管理应以征、管两条线人员为主,以稽查线人员为辅,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互为补充。
三是要结合地税部门征管工作特点,实行分类管理。要将纳税人区分为不同的经济性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段,分别进行税源管理。如对大中型国有企业,要实行专人(组)重点管理,对个体工商业户实行分片(地段)管理,对不同的行业有针对性的采取税负相对平衡的有效管理等。特别是对突出的重点税源要实行“龙头管理”,这样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控管目的。对其他税源,如流动性较大,易于流失的个人所得税、房产出租、印花税、临时开票等税源,要及时掌握其变化形势,及时征管和征收入库。
4、要为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机制
一是要明确机构和责任。计会部门是做好税源管理的主要机构部门,但税源管理也与征、管、查三部门的工作密不可分。要形成一个税源管理的整体布局,分别从不同的渠道、不同的角度为税源管理决策工作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这就要求我们在明确税源管理
职责的同时,分工合作,共同抓好税源管理工作。
二是要坚持纳税人属地管理原则,这是有效加强税源管理的基础。一般情况下,纳税人是以经营地为税务登记地,如工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应以实际经营地址为税务登记地,纳入经营地税务机关管理。这样可以避免税源管理上了出现交叉、遗漏和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出现,减少征管上的“空挡”、“死角”。
三是要加强国、地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信息互通互享,促进和提高整体税收征管水平和质量。同时,要加强与工商、公安、银行、行业协会、会计及审计事务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信息,做好护税协税工作,为提高征管质量,做好税源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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