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后还能回本地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时,可通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超过6个月,需变更长期异地就医地时,应终止原备案并重新办理。未提供证明材料,通过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将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有可能在本地就医并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医保政策的种类:
1、基本医疗保险:涵盖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旨在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2、大病保险:为重大疾病提供的保障,通常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启动;
3、工伤保险:针对工作中受伤的职工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偿;
4、生育保险:为女性职工怀孕、分娩提供的医疗费用和津贴;
5、医疗救助:针对低收入家庭或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救助政策。
综上所述,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无论是临时外出还是长期居住,均可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本地相同的医保待遇,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回参保地就医时进行医疗费用报销,但需注意备案的时间限制和变更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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