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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裁员,应如何赔偿

2021-09-24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4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具体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有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性裁员、合同期满不续约等。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履行或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解雇后的赔偿权益:无固定期限合同下公司裁员的应对策略

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下,如果公司裁员,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权益。首先,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包括工资未支付部分、未使用的年假、加班费等。其次,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还可以要求获得解雇补偿金,具体数额与工作年限、薪资水平等有关。此外,员工还应该留意是否存在违法解雇行为,如果有,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包括要求恢复工作岗位或索赔精神损害赔偿。在面对公司裁员时,建议员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根据不同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包括劳动者单方解除、双方协商解除、经济性裁员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在无固定期限合同下,员工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和解雇补偿金。建议员工在面对裁员时咨询专业律师,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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