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区监控业主有权查看吗

2021-11-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特殊情况下,要履行一定的流程后才可以查看。 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
1、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情况小区业主是不可以随意申请调取小区监控进行查看的。
2、如果业主遭受侵权,确实需要查看监控,物业首先要确认业主的真实身份,其次,物业有责任确认业主权益受到侵害的时间、地点、性质等信息,然后再向业主提供某个特定时间、地点的录像资料,经物业主管同意后,由物业指定的人员陪同方可进行查看。
3.如果物业实在不允许查看,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在公安部门在场监管下,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或复制。
小区安装监控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有业主的财产安全,虽然监控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资料牵涉到个别业主的权益时,基于对其他业主隐私保护的考虑,个别业主可通过公安机关来提取调看,也可以在公安部门的现场监管下,复制涉及相关事务的监控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共有部分】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