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人的销售佣金,按什么交个税??2019年1月1日前是看合同类型,如果是劳动合同,是按照底薪加佣金来扣个税,如果是劳务合同,按照劳务合同报酬交税。自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规定,不管是什么收入,都叫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一起按5000的起征点开始计算个税。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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