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股份,在变更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之前是可以收回的。因为此时并没有转移股权。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但是若是经过公证,则赠与合同不能被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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