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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买房女方不出的离婚解决方法

2024-05-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婚后男方买房女方一分没出离婚怎么分?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民法典》,如果房屋是男方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协商分割。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购买并共同还贷,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首付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分割纠纷可要求补偿。

法律分析

一、婚后男方买房女方一分没出离婚怎么分

1、婚后如果是男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产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离婚的时候需要双方协商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一方的工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房子是夫妻之间一笔重要的财产,很多财产分割纠纷就是因为房产在购买的时候是一方购买,但是按揭又是双方共同支付的,所以各自都认为自己有房子的所有权,认为这个财产自己也是有一部分的,所以才会发生纠纷,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房子是属于付首付的一方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结语

在婚后男方买房,女方未出资的情况下,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而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按揭购房的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对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况,首付款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有纠纷,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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