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追讨双倍工资的主旨是: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提供充分证据,包括工卡记录、照片、证明、工资记录、录音、签名文件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追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应该怎样追讨
一、工资追讨
1、协商追讨
根据以上的法律法规向企业提出,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若企业同意的,则追讨完成;
2、仲裁追讨
若企业不同意支付的,则需要到当地的委员会(一般为劳动站)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需要做以下工作:
1、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带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录音需要刻录成光盘并书写出主要的录音内容。
3、到劳动仲裁仲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
二、收集证据
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员工的个人如果不细心的保留相关材料,是很难有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而双倍工资的基础就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作为劳动者若希望追讨到双倍工资的,应当细心收集以下证据:
1、工卡打卡记录;
2、上班的一些照片;
3、企业给予的任何证明;
4、工资的发放记录;
5、与企业管理人员的谈话录音;
6、工作中与需要本人及管理人员签名的一些文件;
7、其他一切能证明本人在企业中工作的材料。
拓展延伸
维权权益:揭示未签劳动合同下的双倍工资保障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仍然享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维权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首先,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尽量达成和解;其次,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寻求公正裁决;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重要的是,员工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工资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维权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仍然有权追讨双倍工资。追讨工资可通过协商或劳动仲裁进行。在追讨过程中,员工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卡打卡记录、照片、工资发放记录等。维权途径还包括友好协商、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等。重要的是,员工需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权旨在维护员工权益,确保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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