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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涉外结婚条件的限制

2021-10-0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获得登记,若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市民政局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关理由。条件包括: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已有配偶、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等。同时,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特定情形时,婚姻登记机关也会暂缓办理登记。

法律分析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市民政局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关理由。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等人士,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

2、非自愿的。欺骗或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婚姻,所以也不能结婚。

3、已有配偶的。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结婚,即使外国一方法律规定与我国不同的,也必须遵循我国法律规定。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如果是外国人需要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结婚双方没有密切血亲关系。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这个是自始无效的婚姻,所以这样的涉外婚姻结婚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同时,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暂缓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患有医学上认为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2、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手续不满六个月的。

一、最新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少

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否则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及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相应的婚姻无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结语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需满足法定条件,否则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其中包括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已有配偶、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形。同时,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特定情形时,婚姻登记机关将暂缓办理结婚登记。最新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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