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规定: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超过12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超过100公里,摩托车不超过80公里,且不得载人。遇限速标志或路面标记,应遵守标志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后应尽快提高车速至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时需加速并开启左转向灯,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驶。机动车应在行车道上行驶。
法律分析
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规定如下: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六十公里。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一百二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不得高于一百公里;摩托车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2、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五十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
拓展延伸
高速公路行车道的限速规定
高速公路行车道的限速规定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在行车道上的最高允许速度。限速规定旨在确保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安全、有序地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限速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通常会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车辆类型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高速公路行车道的限速规定会以标志、标线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提示和提醒。司机在驾驶时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车速,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结语
高速公路行车道的限速规定是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行驶的重要规定。根据不同条件,限速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但司机应严格遵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司机要根据标志和标线提示,适当调整车速,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遵守限速规定是减少交通事故的关键,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共享畅通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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