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一般的要判刑坐牢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刑事责任年龄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上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六岁以下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第十七条规定,75岁以上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怎样认定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有的人因患病等原因会丧失或减弱刑事责任能力。
(一)通过年龄认定刑事责任能力。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不会被判处死刑、死缓。
(4)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通过精神状况认定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2)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
(三)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刑事责任能力。
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们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应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由于他们生理上的缺陷,他们在接受教育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必然受到一定的局限,其辨认是非的能力比正常人要差,所以,法律规定对他们的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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