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法中历史解释的例子

2020-09-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刑法中关于死刑的解释如下:死刑的适用对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的适用对象的限制是,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客观: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