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能查到每个人的简单婚姻状况,比如结婚与否。但是公安局的公民婚姻信息是不详尽的,想要查询详细的婚姻信息必须去民政局获取。户口本上都有登记但是户口本上的登记有滞后性。最好是以民政局登记为准。婚姻信息在民政局都有登记,婚姻信息是公民隐私,只有本人拿着本人身份证明也只能查到本人的婚姻信息。公安局因案情需要会通过申请从民政局得到某人的详细婚姻信息。
公安局能查到每个人的简单婚姻状况,比如结婚与否。但是公安局的公民婚姻信息是不详尽的,想要查询详细的婚姻信息必须去民政局获取。婚姻信息在民政局都有登记,婚姻信息是公民隐私,只有本人拿着本人身份证明也只能查到本人的婚姻信息。公安局因案情需要会通过申请从民政局得到某人的详细婚姻信息。每个人的婚史都会被记入婚姻登记档案中长期保存。并且个人户口本上都有登记,但是户口本上的登记有滞后性,最好是以民政局登记为准。
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法:
(一)婚姻登记材料按照年度归档。
(二)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
(三)卷内材料分别按照本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顺序排列。
(四)以有利于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法固定案卷。
(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分类,并按照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顺序排列。
(六)在卷内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并填写有关内容。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室编卷号、馆编卷号和页数等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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