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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留置审查?

2020-03-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如果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在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的情况下,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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