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窗口申请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服务大厅后,在大厅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4.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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