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民警个人是不能注销你的户口的。但是,公安机关是有权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撤销他们认为错误的决定的。就是不合法的户口手续。如果他们真的把你的户口注销了,你如果不服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请他们向你提供注销的书面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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