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季报不需要。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
法律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七条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的,公司应当披露聘任审计半年度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及报告期内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司应当披露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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