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
3、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
5、经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家庭。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厦门保障房申请材料是什么
1、按规定填写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在厦无住房证明等材料,具体按批次轮候分配方案要求提供;
3、请家庭对其申报的相关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的书面承诺,及申请家庭签署的同意接受有关部门对其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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