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取决于压工资的目的和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是为了限制离职或作为押金,是不合法的,可通过劳动监察部解决。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超过约定日视为拖欠。用人单位可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包括个税、社保费、法院裁决、合同约定、厂规、经济效益下浮、请事假等。实践中,次月中旬支付上月工资不一定违法。
法律分析
一、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为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本解决这件事情。
2、如果公司有这项规定,不是为了限制、扣押金,那法律就没有那么多的规定了,公司就可以这样做。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地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您可以提出要求,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按时发放劳动报酬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劳动法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压员工工资一个月,公司压一个月工资的做法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涉及工资的具体发放日期,主要是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到不同地方,可能规定有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能扣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严格来说,其实很多劳动者认为的单位压工资与法律上面认为的压工资并不是一回事。一般法律上认为,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部分工资作为押金的,此时的行为属于压工资,并且这一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但实践中,有的单位是在次月的中旬才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种情况也被劳动者认为是压了工资,但此时一般是不会认定为违法。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总结如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不能拖欠。如果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是为了限制离职或作为押金,这是不合法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解决。如果公司有规定且不是为了限制离职或扣押金,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压工资一个月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包括代扣税费、社会保险费、法院裁判要求代扣的费用、劳动合同约定、厂规厂纪规定、经济效益下浮等。劳动者认为的压工资与法律上认定的压工资并不完全相同,但押金行为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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