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引发争议,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未规定劳动报酬,实行同工同酬;未支付劳动报酬,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18、30条。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工资从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如果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拓展延伸
无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是否有权要求全额工资结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是否有权要求全额工资结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口头约定或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全额工资结算。
其次,需要考虑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例如临时工、实习生等特殊情况可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最后,如果确实无法要求全额工资结算,也可以考虑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则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或未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离职时,是否有权要求全额工资结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律顾问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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