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一般可以抵押。但是以下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1)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地块没有达到开发强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争议的不能抵押贷款;
(4)经风险评估后确定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较大的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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