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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