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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取?

2021-08-13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有些地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给予一次性奖励,各个地区奖励的金额不同,有的由地方政府发放,有的由单位发放,有些地区是增发5%的基本养老金。企业职工退休手续都是由单位去办理的,但独生子女办理,我们当地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先把独生子女证交给单位,单位经办人会给你一张由社保局打印的《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自己填好申请人和子女的个人信息后,先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自己把表拿到街道办事处去审核盖章,主要是核实你有收养或超生的情况没有。再把表拿到发证机关的计生部门再次复审,情况属实后,盖上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专用章,最后把表交给经办人。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发证计生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经办人会叫你去领取一份,独生子女办理程序就算完成了。

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对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因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各省市之间有所差异。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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