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债务超过标的能追偿债务。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身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另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部分债务,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相同的份额。另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的份额的,另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一、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指什么
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是指连带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两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确定;责任大小难以确定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责任超过自身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或当事人约定。
二、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人分为按份的共同债务人与连带的共同债务人。对于共同债务人,标的可分的,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为按份债务,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共同债务人,其对内的份额不可对外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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