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分立需要哪些材料?

2024-04-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公司分立办理登记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就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若符合分立条件的,应当依法准予分立登记,并发给新的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可以入股吗

分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资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一般不能入股,投资人只能向总公司投资入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名下有公司如何注销

一、如何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1、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有六个流程,分别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3)清理公司财产;(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5)清偿债务,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6)依法办理注销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的公章变了,需要去银行变更吗

法律分析:需要变更。公司的基本户和一般户都要变,没有一般户的话就不用变了。要到公司的开户银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六十五条 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董事长变更程序有哪些

公司董事长的变更程序是:1、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新董事长;2、申请公司的变更登记;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新董事长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决议或决定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上市原始股的分配情况

一般来说,股份是根据投入分配的。非实物投入的,根据评估价格和投资者的认可程度确定。这种股权分配一般由投资者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协商。在一系列相关要求提出后,公司内部登记股数,计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份约占总股份的75%。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技术进行抵押,剩余股份的25%用于以下用途:创始人按出资额领取部分股份作为报酬;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向员工发行股票期权;公司的重要成员包括首席执行官,并将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