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辞职被不同意属非法限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权。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并交接,试用期后提前30日通知并交接即可。除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外,应批准辞职。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老板不同意的,属于非法限制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权。试用期内提前3日书面通知并做好交接,试用期后提前30日通知并交接就可以。只要不存在因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的情形,都应该批准辞职。
拓展延伸
解决辞职后遭遇老板反对的困境:维权之道
辞职后遭遇老板反对的困境,是许多人面临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维权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首先,确保保留所有与辞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包括辞职信、工作合同和任何相关的电子邮件或通信记录。其次,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律师将指导您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可能包括与雇主进行谈判、提起诉讼或寻求调解等。同时,寻求支持和建议的社区和专业组织也是重要的资源。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专业,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坚定的决心和正确的方法,您将能够解决这一困境并找到维权之道。
结语
面对老板不同意辞职的困境,维权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寻求社区和专业组织的支持和建议。保持冷静和专业,坚定决心,找到维权之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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