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只是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如果是因为房屋主体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话,即使已 过保修期了,购房者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负责。如果通过与开发商协商不了的,购房者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开发商。由于房屋使用时间较长,导致出现的问题,维修可找小区物业协助。公共部分维修费用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房屋出现的问题,费用自理。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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