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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不承认录音怎么写

2021-02-2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证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来判夺证据的可靠性。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录音内容的,那这个录音证据就属于孤证,而且录音证据效力较其他证据低,对方不承认时,只能由法院根据录音的真实程度、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采纳录音证据了。

一、公司开会员工录音违法吗

公司开会录音不违法。公司开会是可以录音的,但是必须公开,最好不要秘密的录音。

根据规定,即使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除非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否则,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录音能否作为诉讼中的证据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

1、录音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对存有疑点的录音,不能作为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属于无疑点的视听资料,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即,只要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且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录音意图证明的事实的,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的录音,只要不是明显侵犯他人权利所得,就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2、录音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法途径下取得的录音是属于视听材料之一,是刑事案件证据类型,录音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与其他证据相互佐证。

如有以下情况的,录音不得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应予排除:

1)经审查无法确定真伪的。对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其真实性,除了结合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其他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外,还可以进行庭外调查核实,进行鉴定。如果通过上述调查方法,仍然无法确定真实性的,则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2)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疑问,不能提供必要证明或者作出合理的解释的。

二、录音有效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害他人权利。

总而言之,公司开会员工录音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要公开告诉开会参会人员,在参加会议人员同意后,可以进行录音,不能秘密进行录音,需要参会人员同意,意见不统一,可以拒绝参加开会,开会录音是需要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私自录音不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

二、用手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录音在国法定证据种类中,属于视听资料。要使该视听资料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第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要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第三,该录音证据未被剪辑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

三、录音证据怎么做鉴定

在我国的诉讼程序过程中,录音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鉴定,分别是:1、法庭应当对录音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认;2、法庭应当对录音中的被录音人进行确定;3、法庭应当对录音中的内容进行确定;4、法庭应当对录音人关于录音时间地点等进行确认。对录音证据的鉴定是为了考虑录音证据是否合法客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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