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方接到法院文书后,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对对方诉求的不合理费用坚决拒绝,以实现最大程度的减损的,维护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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