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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处理材料

2021-12-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律师分析:

(一)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申请时应提交原件核对);

2、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用人单位属于企业的,可上工商局网站查询打印;属于事业单位的,可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查询打印;其它性质的单位可到其登记管理机关查询打印);

3、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4、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录音材料、录像材料等)。

(二)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的注册登记信息: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申请人(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5、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材料、录像材料等)。

注:用人单位委托其工作人员办理申请仲裁事宜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和与用人单位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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