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是不可以 的,迁户口有几种,比如夫妻双方投靠。未成年投靠父母。显然你那种都不属于。如果你在老家的房产证有你的名字的话。你可以试试。需要当地出示接受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领取迁移表格。然后把这里办妥之后到上级单位领取落户证明寄到你丈夫当地派出所办理下户手续,再回来这边办理上户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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