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单位的内设机构利用其行使职权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归该内设机构所有或者支配,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也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整体意志的体现
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受贿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自然人受贿往往与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正确区分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受贿罪,必须把握如下几点:
(1)个人受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即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个人受贿罪中,行为人索取他人财物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要件,而在单位受贿罪中,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均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
(3)个人受贿罪不以情节严重为要件,但单位受贿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要件,单位情节较轻的受贿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
(4)个人受贿罪是个人中饱私囊,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的他人财物归个人所有。单位受贿罪是将贿赂收归本单位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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