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孩子户口上男方了想迁出女方户口。男方不同意!?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在女方,户口在男方,女方想把孩子的户口转出来,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因为,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双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双方不同城市,男方领结婚证,孩子上女方户口,男方希望孩子转回男方那边,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给孩子迁户口怎么办夫妻离婚后,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手续。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因重婚罪有一个孩子
法律分析:对方不同意离婚,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的情况,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监护权属于女方,但孩子的户口在男方身边,那么搬出孩子的户口需要男方同意吗?
子女监护权变更需满足下列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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