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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须填写的内容

2020-06-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结婚登记需填写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等。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综上所述,结婚后要注意办理结婚登记,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即可。结婚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年龄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满二十周岁等。结婚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五种,包括未满结婚年龄、男女双方非自愿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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