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体工商户为例,在手机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在手机上下载浙里办APP,并安装好;
2、打开浙里办APP,初次登录,用手机注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对应的菜单即可进入“工商业务办理”;
4、在“工商业务办理”板块下选择点击“个体设立”,进入办理页面;
5、进入办理页面后,首先需要选择申报模式,模式有两种,一是半程电子化,二是全程电子化。申请人既可以选择全程电子化“一次不跑”,也可以选择半程电子化“只跑一次”,如果申请人选择是“半程电子化登记”,点击“进入办理”,提交预审资料,在预审通过后需向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
6、如果申请人选择是“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点击“进入办理”,在平台提交申请并通过工商部门材料预审后,系统会自动给需要签名的用户推送手机短信,通过点击短信中的链接,申请人可在线浏览需要签署的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扫描二维码,即可点击“电子盖章”,完成在线手写签名,一次签署覆盖所有材料。全程电子化登记是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预审通过后需在APP中完成电子签名。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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