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提副总经理,需要经过董事会吗
任命部门经理或者副经理不需要董事会通过,由经理决定或者经理办公会通过即可。
公司的董事会的职责是: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经理的职责是: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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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其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董事会人员、正、副总经理变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有关人员的委派文件;
4.有关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只变更董事的免交)
具体的流程是先向工商部门说明需要变更的事由或事项,取得相关的表格,回来逐项填写办理,再提交给工商部门,等待审批。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区别有1、概念不同,公司法人主要是民法概念,而董事长则是实务中代表公司、行使相应职权的人。2、含义不同,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的管理者,而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负责人。3、级别不同,董事长可以是企业法人代表,且董事长一定持有绝对的或者大多数的股份。但法人代表不一定是董事长,也可能是股东会授权的而已。4、变更方法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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