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具有准司法效力,不允许反悔。不履行和解协议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等措施。严重拒不履行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可认定和解协议无效,若确认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侦查、审查起诉期间达成和解并履行后,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将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后当事人反悔,法院不予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法律分析
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
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
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节严重的,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
其次,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一方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的,法院可以认定刑事和解协议无效。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拓展延伸
刑事和解后的法律效力及可撤销性
刑事和解是一种法律程序,旨在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项协议,以解决刑事案件。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批准,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普遍的法律原则,合法有效的和解协议是具有约束力的,双方必须遵守其约定。然而,刑事和解的可撤销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允许和解协议被撤销,例如当一方未能履行其承诺或存在欺诈行为时。此外,如果和解协议违反了公共利益或牺牲了被害人的权益,法院也可能撤销该协议。因此,刑事和解后的法律效力和可撤销性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的。
结语
刑事和解是在司法机关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的协议。一旦达成,双方应积极履行协议,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如果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逃避,将面临法律责任,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节严重,可能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也有权认定和解协议无效,如果协议不具备自愿性、合法性。在刑事和解后,如果被害人或其代理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除非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和解协议一旦全部履行,当事人不得反悔,除非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刑事和解的法律效力和可撤销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