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 ) 注册、登陆后选择左侧“总部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菜单,录入代理记账总部机构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请。
2、网上审批:绵阳市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对机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及附件进行审核,信息填写完整,资料符合要求的确认通过;绵阳市财政局做出通过审批决定。
3、证件制作与送达:绵阳市财政局行政审批科制作《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送达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
4、提交资料:申请人到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委托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5、核验资料与领取证书: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资料一致后收取申请资料并发放证书。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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