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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2020-05-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山西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一次性抚恤金,如果属于因工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因病死亡的,那么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4、员工或者公职人员死亡除了进行赔偿相应的死亡补偿金,还需要进行支付相关的丧葬费,这也是国家规定的赔偿项目之一。
丧葬费和性抚恤金的领取流程如下:
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
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4、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退休丧葬费领取所需要的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综上所述,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除此之外还有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抚恤金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则为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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