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因为退货、折扣、折让、差价扣除等原因,将已经申报的进项税额退回或抵扣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企业需要在增值税报表中进行相应的申报。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退货、折扣、折让、差价扣除等原因,并填写相关信息。
2. 在进项税额转出凭证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凭证号、日期、转出金额、税额、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3. 将进项税额转出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并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备案。
4.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企业需要在“进项税额转出”栏目中填写相应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报进项税额转出时,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税法规定,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将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总之,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报表时,应该认真核对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有任何疑问,企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律师。
【法律依据】: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四、本表第1项“(一)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但不包括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计算调整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对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企业,只填写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间的各月数之和,下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五、本表第2项“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本期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六、本表第3项“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征收率。七、本表第4项“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征收率”栏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适用征收率。八、本表第6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包括符合条件,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免税固定资产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九、本表第8项“其中: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出口免税货物的销售额。“本年累计”栏数据,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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