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可以履行不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债务人具有破产等情形的,担保人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吗
担保人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不安履行抗辩权概念如何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履行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履行条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2、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3、双方当事人有先后的履行顺序;4、先履行一方须证明对方已无法履行;5、先履行一方债务清偿期已届满;6、后履行义务无法提供相应担保。
如何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
履行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的,可以中止履行。对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为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拥有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拥有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该内容由 何丽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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